遵照电焊机分会五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对不遵守法律、法规、不参加分会活动、不规范企业行为、不交纳会费的单位及时予以清退”的原则,分会秘书处对会员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清理,截止2008年12月31日以前,仍有2家会员单位连续三年、 11家会员单位连续二年未缴纳会费(名单附后)。分会秘书处特提请分会理事会建议对这13家既享受了会员的待遇,又不履行会员义务的单位,取消其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会员资格。
按照《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五届三次理事会批准取消这15家单位其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会员资格。并撤消其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会员证,清退结果上报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附件:被清退会员单位名单<点击下载>附件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秘书处 二○○九年二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