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12年度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在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第六届一次全体会员大会上,全体代表一致通过了经修改后的《电焊机分会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请各会员单位按《电焊机分会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中会费标准缴纳2012年度会费。特此通知。
开户名称: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沙河支行
账 号: 4402211009024906519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秘书处
2012年3月30日
附件:
电焊机分会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焊机分会工作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缴纳会费是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同时会费收入是分会开展工作及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为了使分会的工作能够正常有序开展,也为了分会更好、更有效地为会员服务,按照中央“按市场化原则规范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自律性组织”的精神,参照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的会费标准,结合行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分会的会费标准和会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员单位:2000元 2.理事单位:3000元
3.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 4.副理事长单位:10000元
5.理事长单位:20000元
二、会费管理办法
会费的收缴工作由分会秘书处负责,分会秘书处应及时与会员单位有效沟通,做好当年会费的收缴和前欠会费的追缴工作。
会费由分会财务统一管理。会费必须用于分会工作条例规定的业务范围内的活动及上级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会费不得私分、挪用。
会费在每年的6月30日之前缴纳,新入会会员在批准入会后的一个月内交纳会费。对理事单位一年不缴纳会费,会员单位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分会报上级协会核准后,取消理事单位资格和会员资格,并在分会中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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